吴培雄律师亲办案例
环保局行政不作为,村民依法提起行政复议
来源:吴培雄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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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情简述]申请人苏某与所在村村民祖祖辈辈居住于白*镇西*村,邻里和睦,安康终年。然而,自2004年两家生产沥青等道路材料的企业相继在白*镇投产以来,这一切开始有了改变。由于该两家企业在生产沥青与燃料油的过程中,不断向西江排放大量污水、废水,导致西江西*村流域水质严重恶化(水质变黑,发臭,浑浊不堪……),而其排放的气体则经常性地导致附近居民出现呼吸困难,头晕,头痛等现象。对于上述问题,苏某及同村村民曾多次投诉、反映于环保部门,但结果却总是不了了之。

[维权经过]通过行政复议、信访、投诉等方式。

[维权结果]通过上述方式维权,最终迫使上述两家企业同意对排污问题进行整改,并对苏某作出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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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培雄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7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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