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培雄律师亲办案例
张某煌等10人与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特大交通事故案
来源:吴培雄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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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案情简述]2008年2月7日凌晨4时20分,张某煌、张某顺等人乘坐由丘某驾驶的粤A****6号小汽车在途经广从二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入口段时,遭遇由被告周某驾驶的属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所有的粤A****7号大型公交客车的追尾撞击而发生交通事故。事故致张某顺当场死亡,张某煌等9人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广州市交警支队白云一大队对事故作出认定,认定为周某、丘某双方承担同等责任。

[维权经过]通过诉讼、协商谈判等方式维权。

[维权结果]通过上述维权方式,最终为张某煌等人争取到总额超过百万元的赔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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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吴培雄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1*********7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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